十三、獎勵方式及辦法: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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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獎金:按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凡得獎金超過新台幣19,999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影印本) (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馬拉松(42.19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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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8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六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6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七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4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八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九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十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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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程馬拉松(21.097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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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男、女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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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
(2)
(3)
(4)
(5)
(6) |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各組錄取名次如下:每組按報名人數1-50人錄取2名, 51-100人錄取3名,101-200人錄取5名,201人以上錄取8名,頒發獎狀及獎品各乙份。
為鼓勵長青跑者,馬拉松、半程馬拉松組,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狀及獎品各乙份。
視障組錄取前三名(不分男、女),頒發獎狀及獎品各乙份。
全民健跑5公里組分男、女兩組各錄取前30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乙份。30名以後者即不計時。
代領者,請於舞台下方獎典區領取獎狀及獎品。領取時必須出示得獎人號碼布或身份證方得代領。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下午13:0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 |
(三) |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組之選手於限時內完成,將發予成績證明(成績證明於賽後五週後開始寄發,未收到證明者,請於2012年1月31日前,提出比賽當日所使用之號碼布及個人資料,速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繫否則恕不再負責補發)。不在限時內進入終點及缺任一晶片感應點時間之選手恕不發給成績證明。 |
(四) |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馬拉松、半程馬拉松之選手,將發給紀念獎牌。非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之選手請勿領取。 |
(五) |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選手比賽當天可憑號碼布兌換餐飲乙份,全民健跑組兌換飲料乙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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